科普時報記者 毛夢囡
為深入推進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涉假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專項治理工作,應急管理部日前公布一批特種作業領域假冒政府網站和證件類、考試弄虛作假類、培訓“走形式”類、無證上崗類典型案例,以案說法、以案示警,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嚴格落實培訓主體責任,引導培訓考試機構規范安全生產培訓考試行為,切實提升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素質和技能。
一、假冒政府網站和證件類案例
1.北京市白某某等涉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案
2023年2月28日,北京市西城區應急管理綜合執法大隊聯合消防、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執法時,檢查工人白某某持有的焊接與熱切割特種作業操作證,掃描該證上的二維碼后,跳轉到與應急管理部網站高度相似的虛假網站,初步判斷為偽造證件。西城區應急管理局認為背后可能存在制售、購買、使用假證的“一條龍黑灰產業鏈”,于是將案件線索移送公安、檢察機關。相關部門立即組織精干力量核查,擴線深挖,公安機關前往十多個省份,抓捕涉嫌造假販假上游人員和“中間商”,已刑事立案70余人,悉數到案。在該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建立假冒政府查詢網站,然后發展多名代理人員,通過網絡社交平臺向他人售賣假證,共計制作假證1.9萬余張。6月16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孫某某等9人以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批準逮捕。12月29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向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
2.浙江嘉興桐鄉、海寧特大銷售特種作業操作證詐騙案
2024年3月,浙江省嘉興市海寧市硤石街道居民吳某某通過網絡購買假證被騙1080元,當地公安機關根據群眾被詐騙線索,在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統一協調部署下,查明了以陸莫某為首的安徽恒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網上組織他人以網絡販賣的方式、使用虛假話術銷售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大詐騙團伙,涉及浙江、遼寧、安徽、四川等地詐騙公司15家,查獲詐騙、引流、制假等多環節犯罪嫌疑人1000余名。犯罪嫌疑人虛構自己為報考中心某某老師,虛構公司線上辦理證書和線下自主報名考試取得的證書一樣,可以持證上崗且“全國通用、聯網可查”等事實,在被害人明確需要辦理應急管理等部門頒發的證書時,通過話術誘導被害人,讓被害人誤以為涉案公司可以免學、免考、托管辦理正規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書,騙取被害人繳納680元至1000余元一本的辦證費用。4月18日,在浙江省應急管理廳協同、浙江省公安廳統一指揮下,嘉興市公安局組織桐鄉、海寧兩地警力240余名,赴遼寧、安徽、河北等地開展集中收網,抓獲犯罪嫌疑人350余名,凍結涉案資產1000余萬元。經初步審查,該犯罪集團自2023年開始從事電銷虛假“特種作業操作證書”詐騙,涉案金額高達7000余萬元,被害群體高達11萬余人,覆蓋全國31個省份。目前案件仍在偵辦中。
二、考試弄虛作假類案例
3.廣西防城港市某考試中心特種作業理論考試遠程作弊案
2024年4月26日,在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某考試中心組織的一場特種作業理論考試過程中,監考人員發現一名考生考試電腦機位出現“自動”答題的異常情況,經防城港市應急管理局調查發現,系人為遠程幫助考試作弊的非法行為,防城港市應急管理局按照有關規定作出撤銷該考生成績、納入考試作弊黑名單處理,同時將有關問題線索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4.陜西省遠程巡考發現考生違規將手機帶入考場作弊案
2024年3月12日,陜西省安全生產考試中心在對延安市某考試點陸上石油天然氣開采安全管理人員理論考試進行視頻遠程巡考時,發現曹某偉、王某剛等5名考生違規將手機帶入考場并在考試過程中使用手機作弊,立即責令延安市考試中心加強對考試點和監考人員的管理,及時對違紀考生予以處理。延安市考試中心依據《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與證書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責令5名考生退考并取消本場考試成績,一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安全生產資格考試。同時,延安市考試中心責令該考試點停考整改,并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三、培訓“走形式”類案例
5.河北省石家莊市井陘縣某安全生產技術有限公司退出安全生產培訓行業案
2024年6月9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井陘縣應急管理局對轄區內某安全生產技術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單位存在如下問題:1.實操培訓場地及設備未達到安全培訓基本條件。實地檢查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實操培訓場所,氣瓶放置安全距離不符合要求,焊機未接地,現場缺少勞動防護用品;低壓電工、高壓電工、高處作業等實操培訓場所設施設備配備不全。2.未嚴格按照培訓大綱組織教學。抽查焊接與熱切割作業2023-008期培訓班教學內容未按大綱施訓,實操培訓學時不足。3.培訓檔案管理不規范。抽查焊接與熱切割作業2019-007期培訓檔案,發現檔案資料不齊全,線下培訓教案僅有目錄,缺少具體內容。上述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六條第一款、第十五條的規定,井陘縣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依法對該單位作出罰款人民幣8000元的行政處罰。另外,井陘縣應急管理局依規取消該單位安全培訓報告事項,責令退出培訓行業。
6.山東省棗莊市某安全培訓中心退出案
2024年4月26日,山東省棗莊市應急管理局在對棗莊市某安全培訓中心進行專項檢查時,發現該機構存在師資力量配備不足的問題:專職管理人員配備不足5人,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教師配備不足2人,且未配備專職教師。上述行為違反了《山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安全生產培訓考核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附件《山東省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基本條件》中第二條和第三條的規定,該培訓機構不具備從事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所必需的條件。棗莊市應急管理局立即責令該機構停業整頓,后因該機構無法達到整改要求,棗莊市應急管理局依規取消該機構的登記信息,并責令退出培訓行業。
四、無證上崗類案例
7.天津市津南區某機器制造有限公司特種作業操作人員無證上崗案
2024年2月7日,天津市津南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對某機器制造有限公司進行安全檢查,現場查實3名正在進行埋弧焊作業的員工未持證上崗,其中1名員工焊接與熱切割特種作業操作證已過期,2名員工未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焊接與熱切割特種作業操作證。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津南區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6萬元的行政處罰。
8.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某五金機械廠持假證上崗案
2024年3月18日,無錫市錫山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錫山區某五金機械廠進行舉報核查。經現場核查發現,該企業一名特種作業人員王某普正在從事電焊作業,所持焊接與熱切割特種作業操作證為假證,該企業也未建立健全特種作業人員檔案。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和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和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對該企業給予警告,作出處罰款人民幣3.3萬元的行政處罰,對特種作業人員王某普作出處罰款人民幣0.5萬元的行政處罰,并將假證問題線索移送至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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