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頂格處罰頭部培訓機構的警示意義

張淳藝
近期,北京市市場監(jiān)管局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組織專項檢查,依法查處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價格違法、虛假宣傳等行為,跟誰學、學而思、新東方在線、高思四家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被頂格罰款50萬元。
據(jù)介紹,跟誰學等四家校外培訓機構在線上推銷培訓課程時,銷售頁面均顯示了諸如“價格¥799.00,促銷價¥20.00”等優(yōu)惠促銷字樣。有的雖然沒有明說,而是將標注的課程價格用橫線劃掉,卻很容易讓消費者以為劃掉的價格就是課程原價。事實上,無論是所謂的“原價”,還是劃線價,都只是商家虛構出來的消費陷阱,在優(yōu)惠促銷活動前并未實際成交過。
根據(jù)《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這種做法屬于“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jīng)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違法行為,應給予“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關部門對四家培訓機構分別開出50萬元罰單,已經(jīng)是頂格處罰。
近年來,一些機構培訓內容超前超標、虛假宣傳、亂收費等現(xiàn)象屢禁不止。除了培訓機構自身因素外,監(jiān)管失之于軟也是重要原因。比如,教育部門三令五申“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但在現(xiàn)實生活中,一次收取一年甚至數(shù)年學費的現(xiàn)象還很普遍,不僅加重了家長的經(jīng)濟負擔,也加劇了培訓機構頻跑路、退費難的風險。再比如,虛構原價誘導交易是培訓機構的公開秘密,卻鮮有機構為此受到處罰。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培訓機構的僥幸心理,公然從事價格違法行為,不明就里的消費者很容易上當受騙。
國新辦3月31日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表示,對校外培訓機構,將堅持依法治理、綜合施策,嚴肅查處違法違規(guī)培訓行為。連日來,北京相關部門持續(xù)亮劍。此前,市教委針對學科類校外線上培訓機構的招生收費、廣告宣傳、課程師資等內容進行檢查,就學而思網(wǎng)校等存在的“違規(guī)提前招生收費”等問題予以通報,責令立即停止違規(guī)行為,限期公示整改措施和結果。如今,北京市市場監(jiān)管局又對四家培訓機構頂格處罰,充分彰顯了有關部門依法治理、重典治亂的決心和信心。
校外培訓的發(fā)展有利于滿足不同群體多元化學習需求,但不能任由校外培訓機構野蠻生長,必須納入制度化、法治化軌道,用剛性機制加以約束。值得一提的是,跟誰學、學而思等都是公認的頭部培訓機構,此次被頂格處罰無疑會產(chǎn)生強烈的震懾作用。查處培訓機構必須要有“打虎上不封頂,拍蠅下無死角”的魄力,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一視同仁,一律平等,才能把校外培訓的“虛火”降下來,促進行業(yè)規(guī)范有序發(fā)展。供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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