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23歲女子車莎莎在長沙叫貨拉拉搬家時,跟車途中墜車傷重死亡。警方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對涉事貨拉拉司機周某春刑拘。隨后,檢察機關(guān)對其批準逮捕并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9月8日,澎湃新聞從長沙市岳麓區(qū)人民法院獲悉,該案將于9月10日開庭審理。
同日,周某春的妻子李女士告訴澎湃新聞,她此前接到法援律師通知,周某春的案件定于9月10日(本周五)上午9:00開庭。她稱,法院告知,其丈夫自愿請法援律師介入,所以她聘請的律師未能介入。 “希望法庭能夠依法判決。”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今年2月6日晚,23歲女孩車莎莎在長沙叫了一輛貨拉拉的車搬家,跟車途中墜車受傷,后經(jīng)搶救無效身亡。
隨后,長沙市公安局高新區(qū)分局相關(guān)辦案部門介入調(diào)查處理此事。
今年3月3日,長沙市高新區(qū)公安分局通報稱,經(jīng)查,2月6日15時許,周某春通過貨拉拉平臺接到車莎莎的搬家訂單,當晚20時38分,周某春與車莎莎取得聯(lián)系。兩人見面后,周某春詢問車莎莎是否需要付費搬運服務(wù),遭到拒絕。其間,周某春多次催促車莎莎上車出發(fā),并告知她,司機等待時間超過40分鐘將額外收取費用,車莎莎未予理會。
當晚,周某春駕車與車莎莎前往目的地中途,周某春為節(jié)省時間更改了路線。車莎莎多次提出車輛偏航,周某春未予理睬。車莎莎隨后將身體探出車窗外,周某春未予禁止。車莎莎墜車后,周某春停車查看,撥打120,隨后撥打110報警。
2月23日,公安機關(guān)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對周某春刑事拘留;3月3日,檢察機關(guān)批準逮捕。
8月13日,周某春的妻子通過認證微博“可憐的橄欖樹”發(fā)聲稱,她已經(jīng)向岳麓區(qū)人民法院提交《關(guān)于拒絕法援律師的報告》稱,她拒絕法援律師,希望能由其聘請的律師為丈夫提供法律服務(wù)。
8月19日下午,周某春妻子聘請的律師郭雄偉稱,8月13日,長沙市岳麓區(qū)檢察院以周某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向岳麓區(qū)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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